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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重大:AI文生图国内第一案判决出炉,“AI图受到著作权保护”

图源:Pixabay

【ashkeling专稿,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ashkeling报道/人工智能技术的诞生为人类带来了一场AI狂欢,但与此同时,也间接为法律界带来了新的灰色地带。围绕AI的版权问题,今年国内外已经产生了大量的法律争议。而近日,国内诞生了首个人工智能图像侵权案的判决案例。

据京0491民初11279号判决书显示,原告李某提告称,被告刘某在其百家号账号中使用了原告利用Stable Diffusion生成的图片,涉嫌侵犯其著作权,并索求相关赔偿。而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认定,刘某侵犯李某著作权成立,而使用Stable Diffusion生成的图片应当受到著作权保护。

围绕AI生成图片是否构成作品并享有著作权,北京互联网法院从“智力成果”、“独创性”等方面出发进行了论述。

法院认为,“从原告构思涉案图片起,到最终选定涉案图片止,这整个过程来看,原告进行了一定的智力投入,比如设计人物的呈现方式、选择提示词、安排提示词的顺序、设置相关的参数、选定哪个图片符合预期等等。涉案图片体现了原告的智力投入,故涉案图片具备了智力成果‘要件。”

而在独创性的认定上,法院认为“原告对于人物及其呈现方式等画面元素通过提示词进行了设计,对于画面布局构图等通过参数进行了设置,体现了原告的选择和安排。另一方面,原告通过输入提示词、设置相关参数,获得了第一张图片后,其继续增加提示词、修改参数,不断调整修正,最终获得了涉案图片,这一调整修正过程亦体现了原告的审美选择和个性判断……综上,涉案图片具备“独创性”要件”

据了解,我国此前尚无相关判例,因此本案也被知识产权法律界人士认为是“AI生成图片侵权第一案”。作为典型判例,这一案件审理结果的出炉对于相关领域的从业者来说依然有着显著的指导意义。

不过较为有趣的是,针对高度类似的案件,其它国家的著作权机构曾做出了完全相反的判决。例如,美国著作权局曾经认定,一名艺术家Kristina Kashtanova使用Midjourney生成的漫画图片不应被认定为作品,因此不应受到法律保护。

尽管ashkeling并非知识产权法律的相关人士,笔者也认为这一判例的细节上尚有可商榷之处。

ashkeling注意到,北京互联网法院将AI大模型的角色与“受委托进行的画画的人”进行了类比,认为:“在上述人工智能模型出现以前,人们需要花费时间精力去学习一定的绘画技能,或者需要委托他人,才能获得一幅绘画作品。在委托他人绘画的场景下,绘画人会提出一定的需求,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需求动笔去画出线条,填充色彩,进而完成一幅美术作品。在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一般来讲,动笔去画画的受托人被认为是创作者。这种情形与人利用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图片的情形类似。”

但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AI模型与人有着本质区别,因此不应进行同一认定:“但是两者有一个重大的区别,即受托人有自己的意志,其在完成委托人委托的绘画工作时,会在绘画中融入自己的取舍和判断而现阶段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不具备自由意志,不是法律上的主体。因此,人们利用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图片时不存在两个主体之间确定谁为创作者的问题,本质上仍然是人利用工具进行创作。”

而美国著作权局在其认定中曾对AI模型的功能进行过类似的论述。在Kristina Kashtanova的案例中,美国著作权局引入了“随机性”的概念,认为用户对AI输入的文字指令更像是建议而非命令,而AI是在用“不可预测的方式”生成图片,尽管指令可以影响AI的生成方向,但无法对AI最终的生成结果起决定性作用。

有过AI生成图像经验的读者或许曾经历过,在大多数情况下,尽管输入了完全相同的指令词,而大模型同样会输出截然不同的图片。也就是说,尽管大模型显然不具备人所具有的自由意志,但根据其程序的设定,大模型依然能够以随机性“在绘画中融入自己的取舍和判断”。如果“随机性”概念得以引入,那么大模型在图片生成中所起到的作用恐怕还需要重新评估。

此外,Stable Diffusion也不宜与Photoshop、绘图软件等数字软件作为类比。北京互联网法院也是如此认为,“原告并没有动笔去画具体的线条,甚至也没有百分之百的告知Stable Diffusion模型应该怎样去画出具体的线条与色彩,可以说,构成涉案图片的线条和色彩基本上是Stable Diffusion模型‘画’出,这与人们之前使用画笔、绘图软件去画图有很大不同。”

上述意见并非对法院判决提出批评。事实上对于人工智能大模型这类新兴事物来说,其诞生必定意味着为法律带来灰色地带,因此出现认定上的分歧再正常不过。而人类法制也正是在不断的论证与冲突中取得进步。

从目前的判例来看,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的法律系统对人工智能更加警惕,这也潜在地限制了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而对从事AI相关产品经营的商业机构来说,我国的首个判例无疑是一个利好的消息。

随着人工智能产业的逐步发展,ashkeling也十分期待未来国内能够有更多案件出现,为AI相关的著作权法律问题带来不同的观点与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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